本市职工医保 (参保类型)参保人霍丹丹,因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提供 收据记账联原件 (提供的材料)等资料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现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收费原始票据遗失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医保发〔2020〕63号)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枣阳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举报。
姓名:霍丹丹
医疗机构名称:武汉甲康医院
票据金额:22948.83元
开票日期:2024年10月11日
票据号码:00557217
公示期: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2月03日
举报联系电话: 0710-6324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