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3日开始参加了襄阳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条件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后,自主申请领取生育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参保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一、申领条件
襄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分娩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参保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次月(第七个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办理流程
(一)线上申请。
当您在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请登录“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点击“我要办”——点击“生育津贴申报”,根据提示语“是否同意申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申领成功后,申领信息将同步推送至参保女职工及所在用人单位”,选择“是”与“否”。
1.选择“是”——参保女职工填写个人生育结算日期(X年X月)后,系统展示生育结算信息,参保女职工对生育结算信息进行确认,点击“确认无误”后填写个人银行账号信息,提交申请。
若对展示的生育结算信息存疑或未展示生育结算信息,可点击“自行填报”,自行填写生育结算信息,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填写个人银行账号信息,提交申请。
2.选择“否”——退出“生育津贴申报”模块。
(二)线下申请。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银行账户信息及诊断证明(门诊)或出院记录(住院),在政务服务大厅或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医保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三、办理时限
生育津贴支付在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进度查询
1.申请人可通过“鄂汇办”APP或“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政务服务大厅或医保服务大厅医保窗口查询办理进度。
2.用人单位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查询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