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时间:2023-02-20

2022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促进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法治建设顺利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年度和阶段性任务。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将职责细化到科室。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经费得到落实。

2.强化法治思维,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通过党组集中学法、邀请教授讲课、党组书记讲党课、法宣在线学、自学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年开展班子集体学法6次,局党组书记上党课5 次、其他班子成员上党课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做到党中央和省市重要精神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和贯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广泛接受监督,主动接受质询,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依法履职的意识与能力。

3.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严格按照局党组研究确定的《襄阳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深化改革、深化普法宣传、提升执法能力等四方面具体工作,做好本年度法治建设主要任务分解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来出庭应诉“谢保国诉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履行职责”案,并组织业务骨干参加襄城区法院旁听庭审活动。

(二)加强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树立法治思维意识。科学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分专题按季度推进。一是通过党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内容,促使领导班子深刻理解和把握只有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各项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办理,才能最终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在襄阳日报专版宣传报道《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曝光12起典型案例,在襄阳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打击欺诈骗保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动漫2期,在全市3112家医药机构设置宣传点、张贴宣传海报和线索征集公告2万余张、发放宣传折页20万份,大力宣传造势,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让广大参保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三是分别邀请法律援助中心龚月茹同志讲授《行政处罚法下的行政执法》、邀请檀溪律师事务所王小波律师教授《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问题》等专题课,提升医保系统全体人员法治意识。四是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活动,依托微信小程序,开展“民法典暨法治政府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服务水平,为医疗保障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局机关26名工作人员每人购买发放一本《生活离不开的民法典》参考书籍,指导日常工作,提升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让民法典走进机关全体干部身边、走进全体干部心里。五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局党组成员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题讲述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带头,积极搞好在线学习,襄阳市直医保系统64个法宣在线账号中,已全部完成年度2400学习积分任务。

(三)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效能

1.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一是认真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细化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流程,着力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二是规范文件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函〔2020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及时整改规范性文件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规范性文件和部门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审查,印发规范性文件前,通过书面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律师和社会各界意见。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职能作用,继续聘任檀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小波、马合林律师为市直医保系统法律顾问,为局机关及二级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2022年法律顾问共审查局机关和二级单位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办理相关专项法律事务共13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2.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一是高质量部署,凝聚整治强大合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5月召开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印发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协同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市医保局“一把手”挂帅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市纪委专项监督贯通全程,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构建七部门联席会议、要情通报机制、行刑衔接、行纪衔接联合惩戒机制、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机制、投诉举报奖励机制,保障“三假”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二是高效率推进,着力提升整治效能。运用智能监管系统抽审县(市、区)44家医疗机构3116份病例,发现超限制用药、超标准收费等问题,违规金额105万元,全部追回医保基金账户,实现高效精准监管。瞄准新的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在进行全覆盖行动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排查和骨科高值耗材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暂未发现利用死亡人员骗保情况。经骨科高值耗材专项检查发现存在骨科医用耗材实际收费与影像不一致,多计、虚计等违规问题,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4092万元,目前已行政立案。三是高密度布阵,确保整治不留盲区。将专项整治行动分为线索征集、自查自纠、集中整治、督导整改、建章立制等5个阶段,挂图作战、强力推进。线索征集阶段,公开征集问题线索16条,全部答复解决。查实立案1起,即襄阳某口腔门诊部涉嫌通过协助他人以虚假就医方式骗取医保基金,已移交公安部门侦办。自查自纠阶段,全市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自查发现不合理收费、超范围用药等问题,涉及金额55万余元,均已全部退回。集中整治阶段,2022711日—85日,我局抽调专家组成12个检查组完成249家医疗机构的全覆盖检查,检查发现有不合理诊疗、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多计费、分解收费、虚计费用、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超医保限制范围用药、违规使用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法违规问题,尤其是不合理收费、串换虚记项目收费、不合理用药现象较为突出,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1800余万元,目前违规资金全部退回,并依法依规按照医保协议或法律法规分类处置。督导整改阶段,督促全市医疗机构、参保人整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1000余条,挽回医保基金损失1800余万元。建章立制阶段,着力做好整治行动“后半篇文章”,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135家医疗机构新建医保基金管理制度,100家医疗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和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截至目前与卫健、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余次,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条,并查实刑事立案,抓捕三人,实时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000余条。在“三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市还作为湖北省唯一市州立案1起,因与公安部门通力协作受到国家医保局通报表扬,自此全面开启医保基金监管同题共答新模式。

二、存在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工作创新需进一步强化。

(二)执法人员较少,执法力量偏弱,执法队伍建设及人员素质还需加强。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还不够。

三、明年工作打算

2023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进一步组织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加强法治监督。强化执法工作规范化思维,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案件评查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推进告知承诺制。优化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提高服务质效,大力推行“跨域无差别受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市通办”。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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