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审计局:
接到《襄阳市审计局对市直74个部门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襄审财通〔2021〕16号)后,我局及所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按时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审计资料,积极配合开展审计工作。现就征求意见稿回复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会议费、差旅费的问题
(一)压减比例未达标
审计调查组指出:医保局机关和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到20%,会议费和差旅费压减比例未达到40%。局机关2020年一般性支出99.97万,比2019年增加34.15万,同比增长51.88%;会议费支出2.67万元,比2019年增加1.92万元,同比增长255.68%;差旅费支出4.68万元,比2019年减少1.36万元,同比减少22.46%;服务中心2020年一般性支出99.85万,比2019年增加9.31万,同比增长10.28%;差旅费支出9.68万元,比2019年减少3.87万元,同比增长66.54%。以上情况属实。
(二)情况说明
医保局机关:1.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标。原因:襄阳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于2019年3月,转隶人员3月底陆续到位,申请的各项经费指标由市财政局于2019年5月底拨付使用,各项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致使2019年一般性支出基数偏小。2020年,医保工作全面铺开,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到20人,刚性基本支出突增。其中工作人员2020年度误餐费支出合计9.21万元(含2019年因就餐点襄城区孔明府酒店暂不能提供发票导致4.02万元误餐费在2020年度报销);应工作所需,医保窗口入驻市民服务中心,配置办公电脑费用9.98万元;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专项审计支出费用21.14万元;医保基金检查购买第三方服务支出费用13.86万元;2020年4月调拨公车1辆,随即产生车辆保险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0.9万;拨付工会经费6.4万元(2019年工会未开通账户,未拨付经费)。仅以上刚性费用支出近61.49万元,占全年一般性支出的61.51%,且以上费用支出均属上年度未曾执行过的项目。
2.会议费压减比例未达标。2019年因单位新成立,工作刚起步,会议费支出0.75万元,基数偏小。2020年受疫情影响,外出开会减少,视频会议增加,全年召开4次视频会议,支出会议费0.82万元。另开展重点工作,举办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专题会,支出会议费1.21万元。仅此两项支出会议费2.03万元,是2019年会议费的2.7倍。会议支出明细。
3.差旅费压减比例未达标。与同期比虽减少22.46%,但离压减比例40%仍有差距。主要原因是2020年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医保基金专项治理联合检查,开展了医保专项检查督导、打击欺诈骗保抽查复查,医保基金抽查复查等工作,共计支出差旅费2.62万元,占全年差旅费总支出的56%。以上专项检查差旅费支出明细。
服务中心:1.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标。2020年因接收转隶人员和军转干部,致使在编人员同比增加了86.2%。虽然单位按规定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必要的一般性支出,但与同期相比,由于人员大幅增长,一般性开支相较于2019年仍有所增长,实属不可控因素导致。
2.差旅费压减比例未达标。2020年度差旅费的支出归为三类:一是参加异地开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等;二是业务科室到外地开展的专项检查;三是扶贫活动及驻村补贴。以上差旅费均用于履行工作职能、落实医保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刚性支出,不存在铺张浪费等行为。
(三)整改措施
医保局机关和服务中心要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做到无预算不支出,有预算不超支,加强监督审核,合法合规报销支出。在出行或出差方式上尽可能少租车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提倡外地出差住宿,同性别人员同行尽可能订住一间房,多方面多形式的压减开支,确保按照政府及财政部门相关要求,使压减比例控制在达标范围内。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底的问题
(一)项目执行率低
审计调查组指出:医保局机关“2020年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资金”(简称“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预算支出60万元,实际支出0.16万元,项目执行率仅为0.26%;服务中心“2020年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预算支出60万元,实际支出23.18万元,项目执行率为38.64%;“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预算支出43.80万元,实际支出27.59万元,项目执行率62.97%。以上情况属实。
(二)情况说明
医保局机关:“2020年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资金”项目执行率低。原因:一是该资金属上级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按我市财政局现行规定“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两年内结转使用”,故先结转使用完2019年结余的能力提升资金27.014万元后,启用了2020年能力提升资金0.16万元;二是个别工作虽已结束,但费用支出尾款不能实现当期结算。如2020年开展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审计费用共计42.28万元,按《合同》履约于2020年12月先行支付21.14万元,尾款21.14万元待市审计结束后,2021年再行支付;三是考虑该指标为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允许在两年内使用,加之我市系列重点工作比如信息系统上线、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将在下一年推进,所以计划将剩余指标59.98万元结转至2021年使用。
服务中心:1、“2020年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资金”项目执行率低。原因:一是2019年底编制2020年预算时,未编制该项目预算,故无法做预算安排;二是2020年7月由市财政局直接将该指标拨至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到位较晚;三是资金使用期限为两年,故中心安排资金使用时为2021年预留了部分资金。
2、公益性岗位工资项目执行率低。原因:2020年一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于2020年5月27日拨付至服务中心,在此之前,因考虑公益性岗位人员较多,共24名,且1-5月工资一直未发放,为稳定职工思想,维持工作正常运转,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提前垫付部分资金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因专项资金规定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其他支出,所以导致财政局划拨的一季度公益性岗位工资形成结余。二至四季度公益性岗位补贴直至11月26号才拨付到位,其中包括2020年12月和2021年1季度预拨部分合计约10万元,而这10万元应在2021年发放,又形成结余指标。
(三)整改措施
1、医保局机关和服务中心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绩效考核,加强事中督办,确保预算资金按照年初计划落实到位,保障专项资金有效规范使用,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2、积极向财政、就业部门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建议采取预拨结算制度,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切实减轻单位各方面的压力。3、服务中心计划对近期合同期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将不再续签合同,尽量压减公益性岗位人数,避免出现垫付工资现象,提高项目执行率。
三、关于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一)支出超预算
审计调查组指出:服务中心2020年预算支出965.57万元,决算支出1113.97万元,支出超预算148.40万元,超预算15.37%。
(二)情况说明
2020年因接收转隶人员和军转干部,致使在编人员增加25人,同比增加86.2%。2019年9月编制2020年预算时,因不确定转隶人员的人数和基本信息,军转干部的具体情况也不知悉,故未编制此25人预算。2020年人员到位后,中心向市财政局申请为25人追加预算并报至市政府签批,追加预算金额合计142.09万元(均为人员类支出,如工资、社保公积金、奖金、奖励性工资等)。实际2020年预算支出总金额应为1107.66万元(965.57+142.09),支出超预算金额为6.31万元,超预算0.01%。超预算6.31万元均为2020年新增25人的基本支出,而基本支出财政局不予追加预算。
(三)整改措施
今后应当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严格遵守无预算不支出,在提高预算执行率的同时,应注意不超支、不浪费。需追加预算的,按规定流程报市政府、市财政局签批执行。
四、关于会议人数超标准的问题
(一)会议人数超标准
审计调查组指出:医保局机关2020年12月,支付“打击非法骗保工作会议费及印刷费”1.21万元,会议为三类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为285人(正式代表280人,工作人员5人),参会人数超过三类会议规定标准。
(二)情况说明
依据《襄阳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襄财行发〔2018〕23号)“第九条 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件文件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人数以内......三类会议参会人员:市直单位的会议一般开到县(市、区),参会人员不得超过55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要求派驻机构或派驻人员参会的会议或者多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经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参会人数”之规定,按工作所需,我局举办了“全市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暨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约谈会议”,会议为三类会议,实际参会人数为285人(正式代表280人,工作人员5人),《会议方案》于7月21报市政府批准备案,《会议方案》中明确参会单位有市政府、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部门。综上所述,此次会议符合上述规定中“适当增加参会人数”的条件,故应将参会人员285人列为会议规定标准范围内人数。
五、关于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一)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
审计调查组指出:局机关截至2020年12月,单位共有编制数20个,按规定台式电脑配置上限为20台,实际配置29台,超标准配置电脑电脑9台。服务中心单位共有编制数54个,按规定台式电脑配置上限为54台,实际配置74台,超标准配置电脑电脑20台。
(二)情况说明
医保局机关:我局组建于2019年3月,开办之初由于无财政预算,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借用8台电脑。2019年11月,用财政追加的预算资金购买了8台电脑,满足了当时日常办公需求。2020年底,机关工作人员增加至20人,其中16人使用的是从服务中心借用的8台电脑和2019年自购的8台电脑,另4名同志使用的是市委机要和保密局统一配置的国产化电脑。
2020年12月,医保服务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为配置统一型号电脑,经局党组研究,暂从局机关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列支购买了21台电脑配备到市民行政服务窗口使用,由中心负责21台电脑的资产管理工作。因机关财务工作人员调整,目前在资产管理系统中,21台电脑还没完成调拨手续。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立即与中心对接,尽快完成21台电脑的资产调拨手续,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地管理好固定资产。
服务中心:单位共有编制数57个,截至2020年年底,在编人员54人,聘用人员25人,公益性岗位24人,合计在岗人员103人。因工作性质,除往返医院开展检查、打扫卫生、门卫等公益性岗位10人未配置台式计算机外,其余人员需使用电脑办公。按规定服务中心台式计算机配置上限为54台,实际配置74台,超标准配置原因:一是2020年,医保业务进驻市民中心(包括襄城市民中心),按规定需配置一批规格型号一致且与新业务系统相匹配的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在无法从老旧电脑中统筹安排的前提下,向市财政局资产中心及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反映沟通,告知配有业务大厅的单位,可以配置新的符合业务需求的台式计算机;二是2020年度因机构改革转隶至中心的25人,由财政部门牵头与原划转单位协调的结果是,转隶人员不划转相应固定资产,故需为新增在编人员配置台式计算机;三是按照单位职能,承担相应职能工作的人员不仅包括在编干部,还有聘用及公益性岗位人员。为满足工作需要,还需为聘用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配置台式计算机。
(三)整改措施
1、医保局机关将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立即与服务中心对接,尽快完成21台电脑的资产调拨手续,科学合理、严格规范地管理好固定资产。2、服务中心科学合理设置和调整岗位,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压减台式计算机的数量。3、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强化职责,各司其职。
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审计调查组指出:医保局机关监控设备1套,价值0.2万元,实际计提折旧时间小于规定折旧时间。服务中心固定资产14件,价值28.13万,取得资产后未及时入账;442件电脑、激光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价值285.58万元,实际计提折旧时间小于规定折旧时间。其中服务中心固定资产14件,价值28.13万,取得资产后未及时入账情况属实。
(二)情况说明
医保局机关: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间。我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折旧业务相关流程在资产系统中准确录入监控设备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计提折旧年限为36个月,小于规定折旧时间72个月。就此问题,我局向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进行了专项咨询,答复按要求输入对应科目后,36个月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折旧年限,且不可更改。经与市财政局核实我局办理的固定资产折旧业务无误(见附件7)。
服务中心:1、固定资产14件未及时入账。资产投入使用日期为实际取得资产后供各科室使用的日期,而财务入账日期为实际与供应商结账后,财务凭证记账日期,中间可能存在报销流程导致的时间差异,或是记账日期晚于支付日期。
2、关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间。服务中心共计442件电脑、
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价值285.58万元,实际计提折旧日期大于规定折旧时间。经与市财政局资产中心沟通,告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间需大于等于规定折旧时间,故中心计提折旧年限符合规定。
(三)整改措施
对于服务中心固定资产14件未及时入账的问题,要求其今后取得固定资产后应及时督促报销手续进度,第一时间与供应商结账,并在当月或次月初进行财务入账。
七、关于会计核算不够准确的问题
(一)会计核算不够准确
审计调查组指出:医保局机关2020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382.25万元,零余额账户支出金额2.45万元,差额379.79万元,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与零余额账户支出金额不符。服务中心2020年国库集中支付金额1272.85万元,零余额账户支出金额960.29万元,差额312.5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金额与零余额账户支出金额不符。以上情况属实。
(二)情况说明
医保局机关:单位会计记账科目使用不规范,2020年会计记账以支定收,只将部分退款收入记入零余额账户,其余财政拨款直接计入支出。
服务中心:会计核算时,往来和非税账户均通过银行存款这一科目进行核算,未通过零余额账户进行核算,部分项目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通过零余额账户核算的均为预算已确定的项目。造成差异原因属会计科目核算差异。
(三)整改措施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编制会计凭证,确保账账、账实一致。支出项目均通过零余额账户科目,不再使用银行存款作为支出科目,保证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金额与做账系统金额的一致。已责令服务中心改正。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