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914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6-03-27 | ||
| 标题: | 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全面规范4月1日起正式实施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2026年4月1日起,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实行新规。新规聚焦群众异地就医高频需求,对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类、办理材料、办理渠道、承诺制备案、有效期管理、结算规则等进行统一规范。
部分长期备案有效期有变更。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从长期变为 2 年,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从长期变为 1 年,有效期内参保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备案。
承诺制备案有效期从原来的长期变为30日。采用承诺制备案,须在备案申请提交次日起30日内一次性补齐有效认定材料。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本次备案失效,且申请人不再享受异地就医承诺制备案服务。期间已发生异地住院或门诊慢特病类别医保结算的,将被纳入医保信用评价。
结算认定标准有调整。异地就医按入院时的备案类型享受相应医保结算待遇。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和类型变更限制。
手工报销要求有变化。参保人手工(零星)报销使用“特药门诊”“生育住院”医疗类别时,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方可结算。
2026年3月31日前通过签署个人承诺书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重新备案。